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第682号)和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验收组于2025年9月28日对惠州市中大惠亚医院1台Artis Q ceiling型DSA的核技术应用建设项目进行了环境保护的自主竣工验收。参加验收的人员有建设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的相关人员,会议还邀请了2名行业内的专家。验收工作组进行了现场勘查,听取了建设单位的情况介绍,审阅了《惠州市中大惠亚医院核技术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报告编号:RDYS2024440027),核实了有关材料,经讨论、审议,该项目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齐全,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的要求,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一致认为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合格,同意竣工验收。
现拟将1台Artis Q ceiling型DSA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9 日-2026年2月7日(20个工作日)。
附件1:/uploadfiles/2026/01/RDYS2024440027 中大惠亚医院(公示版).pdf《惠州市中大惠亚医院核技术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报告编号:RDYS2024440027)。
附件2:/uploadfiles/2026/01/专家意见.pdf惠州市中大惠亚医院核技术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意见
惠州市中大惠亚医院
202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