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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公告

惠州市中大惠亚医院配电房设备维保服务项目(重新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02.14
惠州市中大惠亚医院配电房设备维保服务项目(重新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摘自: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1901/t20190131_11598342.htm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受惠州市中大惠亚医院的委托,对惠州市中大惠亚医院配电房设备维保服务项目(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ZZ518026235-2
二、项目名称:惠州市中大惠亚医院配电房设备维保服务项目(重新招标)
三、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416000.00元/2年
四、采购数量:1项(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1 配电房设备维保服务 年 2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3、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资质;具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5、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投标。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两份;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带原件核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所有资料的扫描件以U盘为载体提交,拷贝后退还U盘: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的原件)。
(2)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有效期内的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资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的原件)。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费用: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2月1日至2019年2月15日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惠州市江北交银大厦11楼1109号)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售)。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2月22日星期五10:00。
(注:2019年2月22日星期四9:30开始受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惠州市江北交银大厦11楼1109号,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十、开标时间:2019年2月22日星期五10:00。
十一、开标地点:惠州市江北交银大厦11楼1109号,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年2月1日至2019年2月15日止。参照相关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在公示期间或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现场提交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电报、电话、传真方式的质疑(注:供应商购买纸质招标文件之日早于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的,则以供应商购买纸质招标文件之日为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否则,以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质疑时需提交以下资料(质疑资料的内容及格式应符合财政部令94号文《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要求):
(1)关于《惠州市中大惠亚医院配电房设备维保服务项目(重新招标)》的质疑函(由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的原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的原件)。
(4)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已报名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质疑资料须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共同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办法具体执行财政部令94号文《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惠州市中大惠亚医院 地址:惠州大亚湾中兴北路186号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752-6516990-8907
传真:/ 邮编:516081
(二)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江北交银大厦11楼1109号
联系人:卢小姐 联系电话:0752-5758338
传真:0752-7778338 邮编:51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