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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专区

我院启动基本医疗保险全国联网结算
发布时间:2017.06.28

2017627日起,全国22个省份、5个少数民族自治区及4个直辖市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凭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办理入院,就可通过“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平台”进行联网即时结算出院。

我院作为惠州市首批“启动基本医疗保险全国联网和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两家医院之一,与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正式对接,标志着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转入运行阶段,并实现全国联网。

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参保人在办理全国医保联网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时只能使用社保卡。社保卡是跨省异地就医身份识别和直接结算的唯一凭证,所以参保人的社保卡必须符合要求。参保人在参保地备案时,参保地会将其社保卡的信息备案到国家的社保卡数据库,参保人的卡号、持卡人的相关信息都会存在里面。就医结算的时候需要读卡,只有在这个信息库中备案的卡才能进行直接结算。因此参保人在住院结算时拿社保卡测试一下便知自己的社保卡能否直接结算。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需满足以下条件:

1、省与省之间开通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且参保人所在医保统筹区(即参保人所在的市或者县区)也开通了跨省直接结算。

2、须在参保地办理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备案手续

3、须持二代及以上的社保卡。

4、住院患者(门诊尚不能办理)

 

   

                                                 

   医保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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